证券之星消息,9月2日退市西水公开信息显示,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予丰、非独立董事苏宏伟、独立董事杜业勤、马淑伟、田鑫、高焕利、张祥祯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2018年2月、3月、8月,西水股份控股子公司天安财险分别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人寿)签订4笔信托计划受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金额分别为169.8亿元、57.3亿元、40亿元和59.9亿元。上述协议金额合计327亿元,占西水股份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5.26%。西水股份未按规定就签订信托计划受益权回购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相关事项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二)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1.2018年、2019年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天安财险将前述327亿元信托计划受益权分别转让给华夏人寿和天安人寿,同步签订327亿元信托计划受益权回购协议。天安财险依据信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