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21日丨盛屯矿业(600711.SH)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厦门证监局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2021年至2022年期间,你公司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你公司在交付时即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不准确。前述销售给客户的个别钴湿法冶炼中间品,你公司一子公司购回用于生产,未予以合并抵销。前述事项导致你公司2021年多确认收入35,936.7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79%,多确认利润19,372.14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7.15%;2022年多确认收入8,414.90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0.33%,少确认利润总额13,909.30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8.20%。你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