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4日消息,嘉兴路宝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因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被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据公告内容,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2月28日,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2023年12月26日15时05分,在南湖区新丰镇新07省道人民路口嘉兴路宝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兴路宝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嘉兴路宝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构成了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违规行为。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