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财经报社(香港)讯 中国山东青岛警方联合破获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58亿元,涉及全国17个省及直辖市的特大地下钱庄案,并抓获非法买卖加密货币的承兑商。掌握确凿的证据后,现场扣押涉案等值约200万元人民币的USDT、莱特币(LTC)等加密货币。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案件实现人民币和外币的转换,构成非法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将加大力度打击。
2022年11月,青岛警方发现金某等人账户的千余个账户极为异常,每天的流水平均在300万元以上,总交易金额高达20多亿元,而且大额资金存在全天候高频操作、快进快出等异常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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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账户都是通过网银或手机银行进行的操作,网络操作地址显示在境外,但这些账户的开户人都没有出过境,经过调查发现只有金某的儿子长期身处境外,并且与网络操作地址相吻合,由此怀疑金某就是这些账户的实际控制人。
警方发现,向金某控制账户汇款的人员,大多数都具有境外留学或多次短期出入境的经历。此外,他的相关账户还显示,与境内其他疑似地下钱庄的账户存在资金往来记录。警方判定,金某涉嫌利用其控制的银行账户提供非法换汇服务,同时还存在与国内其他地下钱庄进行交易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犯罪。
办案人员调取了与金某相关的可疑银行交易记录两千多万条,发现其资金交易量超百亿元人民币,可账户情况却极为异常。经过对调取的银行账户流水进行数据比对,发现金某的大量资金集中转移至境内李某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而且资金只进不出。
李某是一家县级城市纺织企业的普通员工,但她名下关联和掌控的第三方银行卡的资金流水却高达50多亿元,明显与其身份不符。为此围绕她的交易对手展开审查,发现李某的另外一个身份其实是一名专门从事非法买卖虚拟货币的承兑商。李某通过境外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帮助金某把大量资金兑换成泰达币等虚拟货币。
针对这个“腾挪”虚拟货币的过程,为何是非法买卖外汇违法行为?
地下钱庄从“客户”那里收取了人民币后,就去购买虚拟货币,再通过境外交易平台将虚拟货币卖出去,就可以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外币资金,这个过程就实现了人民币和外币的转换,这构成了非法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
掌握确凿的证据后,办案人员进行收网行动。青岛公安现场扣押涉案等值约200万元人民币的USDT、LTC等虚拟货币,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强调,根据中国国家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同时,在中国,买卖外汇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场所进行交易,否则属于非法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大家有外汇兑换和结算的需要,切记要到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及经批准的合法机构办理,千万不要贪图所谓的‘方便’、‘汇率更合适’,而选择通过非法机构或私人进行汇兑结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副局长张朝晖表示。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最后指出,下一步将继续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协同,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促进提升外汇服务水平,便利企业和个人通过合法渠道办理外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