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4月4日发布公告,宣布旗下三只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25年4月3日起变更法定名称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此次变更涉及的三只基金分别为: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主代码:003022)、建信上证智选科创板创新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主代码:588910)和建信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主代码:589880)。基金管理人表示,此次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已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存在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 《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基金托管人名称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903,730,620元整变更为人民币17,629,708,696元整。
2. 《建信上证智选科创板创新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基金托管人名称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903,730,620元整变更为人民币17,629,708,696元整。
3. 《建信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基金托管人名称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903,730,620元整变更为人民币17,629,708,696元整。
基金管理人强调,其将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