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发布了《云南省具备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机构名单》,名单显示,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平安财险等29家机构具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经营资质。
什么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诉责险)?
先了解一下诉讼财产保全,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根据申请人(主要为原告)的申请,依职权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在我们申请财产保全的同时,法院也会要求我们对保全的资产进行担保,用诉责险来担保,具有门槛低,不占用授信额度,时效快的优势,也受政策支持。
诉责险是指对于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下列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其在云南省的下辖机构具备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经营资质(排名不分先后):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5.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6.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7.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8.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9.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10.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11.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12.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13.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1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5.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16.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17.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18.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19.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20.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1.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22.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23.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24.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5.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26.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27.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
28.利宝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29.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