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公告,近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赛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审批结论公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重组人促卵泡激素注射液22μg(300IU)、33μg(450IU)、44μg(600IU)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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