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3日消息,义乌市腾飞汽车代驾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因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车辆营运证,被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元2角。
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29日09时12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温州火车南站检查时发现义乌市腾飞汽车代驾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腾飞汽车代驾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车辆营运证。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元2角。
义乌市腾飞汽车代驾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违反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构成了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违规行为。对此,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