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9月6日消息 在“减持新规”之下“顶风”违规减持的东方时尚(603377.SH)今日连发两份公告对此事的后续进展进行了披露。控股股东表示,将通过自筹资金于2023年9月15日前购回此部分减持的股份,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北京监管局决定对东方时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8月30日东方时尚公告称,控股股东在8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持有的340万股公司股份。
值得关注的是,在8月27日晚间,证监会就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作出要求。根据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此后,上市公司纷纷发布重要股东终止减持的公告,其中不乏行业龙头公司。
在股价深度破发的情况下,东方时尚控股股东仍大举减持涉嫌违规。
对此,东方时尚在彼时的公告中解释道,以上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相关要求,主要系投资公司对相关要求理解不准确。控股股东在认真学习相关要求后,立即停止了减持,并对投资者深表歉意。 投资公司承诺,将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尽快购回已减持的 3,400,000 股,并在今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交易行为,维护中小投资者股东的权益和资本市场的良好运行。
一周后,事件最新进展来了。
9月6日盘后,东方时尚公告显示,东方时尚收到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的通知函:投资公司 2023年8月30日公告承诺的“尽快购回已减持的 3,400,000 股”,将通过自筹资金于2023年9月15日前购回此部分减持的股份,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公司将加强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9月6日晚间,东方时尚公布的另一则公告显示,东方时尚于9月6日收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3〕189 号),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东方时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北京监管局要求东方时尚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