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7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银保监局发布《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良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批复显示: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良县支公司营业地址由宜良县匡远镇鱼龙路延长线金房小区D座1楼戴明忠私宅变更为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匡远镇乡鸭湖小区玫瑰苑B-1幢12-13号。
编者注:根据《保险法》第八十四条: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四)撤销分支机构;(五)公司分立或者合并;(六)修改公司章程;(七)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八)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保险公司违反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