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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罪并罚!罚金258万元,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大V徐晓峰“割韭菜”一案尘埃落定,曾私搭黑平台诱导交易

2023-05-25 21: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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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其官微发布消息称,因犯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虚假广告罪,该徐晓峰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258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金融界5月25日消息 知名微博大V徐晓峰“割韭菜”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其官微发布消息称,因犯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虚假广告罪,该徐晓峰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258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案件详情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徐晓峰“割韭菜”一案详情进行了介绍。2019年,陈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未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未取得期货期权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开设了某非法期货交易平台。为宣传推广,陈某找到了徐某(V徐晓峰“割)——在某平台拥有400余万粉丝的财经“大V”。两人合谋后,约定由徐某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该软件引流,并收取佣金。

  之后徐某便在平台上以发文、直播等形式进行推广,吸引粉丝通过上述非法平台进行期货投资交易。经审计,徐某涉及12个代理账户,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其本人合计收到250万余元。

  此外,徐某多次发布广告链接,在被他人告知是诈骗信息后,仍继续发布,导致多名用户被骗,自己从中获利39万余元。徐某还发布广告,推荐粉丝添加未经核实的微信账号,并虚构其为自己朋友,对其荐股能力进行虚假宣传,非法获利19万余元。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徐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故法院予以三罪并罚。

  徐某在非法经营犯罪中,不是非法期货交易平台的设立经营者,而是主要为平台引流投资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从宽处罚。

  综上,法院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作出上述判决,并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徐晓峰是谁?

  徐晓峰是谁?对于炒股的股民而言,他或许是一名“网红”。

  22岁时,徐晓峰进入了股市。因为坚决看空A股,其被取了绰号“空仓贱”。靠着多年积累,徐晓峰一度拥有420万名微博粉丝,视频累计播放量8710.9万,曾连续三年被微博评选为年度十大影响力财经大V。

  作为一名大V,徐晓峰的更新频率极快,此前有时一天甚至发几十条微博,内容主要是关于大盘和板块的行情点评。而他与网友在微博上的互动经常是“火药味”十足的互怼,凭借着一些“博眼球”的观点或评论也为他的微博赚取了不少流量。

  据媒体报道,2018年开始,徐晓峰就已经开始通过售卖V+会员等方式收割“韭菜”。2019年以后,他开始采用代理违规期权分仓软件、发布诈骗链接广告等方式牟利。

  据《检察日报》报道,2019年徐某帮助陈某代理该分仓软件,利用徐某的影响力引流粉丝至该分仓软件上进行投资,徐某每单收取佣金20元左右。此后,徐某便在平台上发文进行宣传推广,以无资金限额、无交易限制等为诱饵将粉丝引流至该软件。经审计,徐某涉及12个代理账户,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违法所得150余万元。

  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徐晓峰在他的微博和直播中,宣传他公司和他操作的上证50ETF交易平台,并组建客服团队共同宣传推广非法交易平台。

  因参与该期权投资,不少投资者在遭受巨大损失后,对该期权交易平台的合规性开始质疑。有投资者向湖南证监局求证发现,徐晓峰推广的50ETF期权交易平台并未在官方备案,相当于私自建立的“黑盘”。

  随后,投资者对徐晓峰进行了持续举报。最终,有着400万粉丝微博大V“徐晓峰在上海”的动态停留在了2021年7月7日。如今“徐晓峰在上海”已在微博搜索不到。

  根据证监会在2022年7月1日发布的信息,某坐拥400万微博粉丝的财经大V徐晓峰,因涉嫌在微博、直播间发布虚假投资平台广告信息、忽悠投资者在黑平台交易50ETF期权,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虚假广告罪提起公诉。

  如今,割完韭菜的徐晓峰最终迎来有期徒刑4年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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