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银保监罚决字〔2023〕25号)显示,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因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深圳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处以罚款30万元。
天眼查显示,广东华兴银行原名为汕头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80亿元人民币,侨鑫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占比20%;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占比12.5%;深圳市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持股占比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