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帖求助,称其朋友被美国取消签证,并被终身禁止申请任何类型的赴美签证,应该怎么办?
图自小红书
据称,当事人在2022年年初发现自己怀孕后,计划到美国生子。但一直拖到怀孕5个多月才去申请签证。
为了提高通过率,她跟面签官说赴美理由是:紧急医疗。因为其大孩子生了重病,需要马上到美国去治疗。
面签官当时给予通过,她也顺利拿到签证。但在出发之时,美国驻华大使馆怀疑她了,让其补材料。
而她完全没理会大使馆的要求,并提前一个月飞去了美国。在美顺利生了个孩子后,接着她就回国了。
其实不用深究也能明白,使馆要求补充的材料大概率是证明大孩子有重症。但很显然当事人心虚了,就像赶紧把孩子生完,生米煮成熟饭,娃都是美国公民了,你又能把我咋样?
的确,美国生的娃美国政府不能咋样,但美国政府能把美国人的妈拒之门外。
有一说一,当事人不如不撒谎,直接说自己要去美国生孩子,美国政府也多次澄清,这是正当的签证理由,美国政府才不在乎谁想当美国人的妈,美国政府关心的是你有没有足够的钱支付医疗费用。
也有人举例说2015年美国南加州多家月子中心被FBI查获,很多人认为这是美国禁止外国人来美生子的一种严厉措施,但事实上,这些月子中心被起诉的原因是协助客户签证欺诈以及税务上的欺诈行为。
所以,国内一些美国生子的中介会要求客户“诚实签”,也就是直接以美国生孩子的理由申请签证,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2015年美国加州月子中心被查后,美国海关也在同年对外声明中也表示,中国孕妇赴美生子,入境不设限。只要是通过合法途径赴美,能够承担在美生子所有的费用,不占用美国的福利,美国政府是完全认可这一行为的。
对于已持有B1/B2签证,后并计划去美国生孩子的不受限制。
总之,赴美生子或者赴加生子在当下都是合理合法合情的,只要能证明自己的实力就可以让下一代提前移民。
不过,这种“福利”要且有且珍惜,因为美国和加拿大随时有可能取消“出生即获得公民权”的政策。
先说加拿大。加拿大政府的人口政策一直采用的是出生地原则,也就是说,凡是在加拿大境内出生的婴儿,都可以自动拥有加国国籍。特鲁多领导的自由党也奉行这一原则。
但2021年,加拿大联邦保守党的决议显示,如果保守党在下次大选中胜出,将废除加拿大《公民法》中“凡是在加拿大领土出生的婴儿,都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的条款
而加拿大过去100多年基本是自由党、保守党轮流坐庄,理论上保守党终有上台的一天,而那一天就是“加拿大出生即有公民权”时代的终止。
无独有偶,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已经正式决定参选2024年美国总统,而他也在2023年5月30日承诺,如果胜选将颁布一项行政令,让那些父母不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但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无法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图自CNN
特朗普表示,“生育旅游”(birth tourism)不公平,按照这种做法,来自全球各地的数十万人在怀孕的最后几周蹲在旅馆里,为的是以非法的方式让孩子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然后,通常利用‘连锁移民’(chain migration)来插队,为自己和家人获得绿卡。
不过与加拿大只需要修改《公民法》不同,美国总统结束“生育旅游”并不容易,因为这是一项宪法权利,总统用行政命令强行终止这项权利会面临司法诉讼。
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美国采用的是出生公民权,所有在美国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目前已有的案例显示,美国最高法院也确认在美国出生的人自动拥有公民身份。
事实上,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此类诉讼就是华人引发的。
1873年,来自广东台山的一对夫妇在旧金山生下了黄金德。1890年,黄金德的父母回广东定居。同年,黄金德本人回到广东台山探视父母。20多年后,当他返美入境时,移民官同意黄金德进入美国。理由是:根据宪法第14修正案,黄金德在美国出生,是美国人。
然而四年后,在他再度回台山探视父母,返美入境时却被海关以“排华法案”为依据拒绝入境,并羁押于旧金山港。海关移民官的理由是:黄金德的父母不是美国人,即使他在美国出生,也不是美国人,也要受“排华法案”限制。
黄金德不服,开始了为期四年的诉讼。最后法院做出了有利于黄金德的判决,要求海关允许黄金德以美国公民身分入境。但联邦政府不服,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
直至1898年,联邦最高法院才以6:2的票数作出判决,允许黄金德以美国公民的身分入境。虽然胜诉,黄金德却在随后回到中国,终身未再赴美。
尽管如此,这一场诉讼却影响深远。获得公民权的,不只有黄金德和他的三个儿子。判决实际上明确了第14修正案及出生地原则对于华人的适用,为千千万万赴美移民开创了法理上的先例。
当了解这段历史后,我们相信“赴美赴加生子”的家庭还会前赴后继,其中的利害得失也不好轻易下结论,但希望大家以合法、诚实的方式入境,这样才不会给未来的生活安排带来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