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财经报社(欧洲)讯 中国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风险提示》,警告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极易受到恶意炒作与价格操纵,要严防个别不法企业以虚拟货币或“境外数字期权”为噱头开展非法集资等诈骗活动。
针对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抬头现象,该风险提示指出,一些团伙以虚拟货币、“境外数字期权”等为噱头,诱导群众参与交易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黑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为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提示广大群众: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该风险提示指出,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极易受到恶意炒作与价格操纵,要严防个别不法企业以虚拟货币或“境外数字期权”为噱头开展非法集资等诈骗活动。
“请广大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成为非法集资等诈骗活动的受害者,”内容写道。
对于已参与有关交易活动的群众,当局建议尽快退出,并注意收集留存相关证据,积极向当地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另外,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3年12月27日发布重磅信息,该院近期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8件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提到虚拟货币如USDT转换人民币属非法买卖外汇。当前,越来越多的非法买卖外汇犯罪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兑换实施。最高检强调,将强化行政与刑事衔接,依法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案例主要针对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案件。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是当前非法买卖外汇的典型表现之一,此类案件中,人民币和外币一般不进行物理上的跨境流转,表面上看资金在境内外单向循环,实质上属于变相买卖外汇行为,扰乱了外汇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该负责人强调:“在中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当前,越来越多的非法买卖外汇犯罪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兑换实施。在办案中发现,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间接实现外汇与人民币的货币价值转换,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链条上的重要环节,应予依法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