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25至26年度《财政预算案》宣布,各项吸引人才与资本投资者的入境计划会增设申请费用,并按签证/入境证逗留期限长短上调获批申请的签发费,以反映成本及体现“用者自付”原则。为实施上述收费,《2025年入境(修订)规例》已刊宪并自今日(2月26日)上午11时(生效时间)起生效。由生效时间起,主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在指明入境计划(指明计划)下提出每宗入境、改变逗留条件或延长逗留限期申请,均须缴交600港元申请费,而获批申请的签证费用则由本来划一收费230港元,按签证/入境证逗留期限长短上调至600港元(逗留期限180日或以下)或1300港元(逗留期限181日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