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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千万人口省会放大招!郑州发布楼市15条 暂停“三年限售”、鼓励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2023-08-04 00: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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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168财经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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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8月3日晚间, 郑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推出新房规定15条,包括暂停执行限售政策、推行现房销售试点、鼓励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加大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力度、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降低住房交易税费等。大河财立方分析称,这意味着在郑州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直接出售。

8月3日晚间, 郑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推出新房规定15条,包括暂停执行限售政策、推行现房销售试点、鼓励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加大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力度、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降低住房交易税费等。

通知还提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暂停执行郑政办〔2017〕58号文“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的规定。

大河财立方分析称,这意味着在郑州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直接出售。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 (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青年人才在郑安居。毕业3年以内来郑新就业青年人才,凡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享受原有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的基础上,由开发区、区县(市)再按照100%的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凡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由开发区、区县(市)财政一次性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货币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凡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不限户籍),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可依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契税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暂停执行郑政办〔2017〕58号文“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的规定。(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做好金融信贷支持。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结合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我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更大程度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住房保障局)

六、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适时出台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支持政策,对生育二孩及以上且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家庭,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实施差异化倾斜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七、降低住房交易税费。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航空港区税务局)

八、稳定住房消费预期。鼓励在郑各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稳定居民消费预期。(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各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九、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稳妥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着力抓好郑东新区和惠济区各一个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郑东新区管委会、惠济区人民政府)

十、提升商品住房品质。加大低密度、高品质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推广立体生态建筑建设,促进住房建设集约化、配套化、精细化、绿色化发展,全面提升新建商品住房品质。(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各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加快推进租购并举。积极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住房租赁房源,构建多层次长租房供应体系。积极引导国有平台公司和社会资本作为投资主体,购买符合条件的存量房屋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市城发集团,各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中涉及的房屋征收,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发放安置房票等货币化为主的方式实施安置。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原则上以货币化安置为主。(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各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十三、规范二手房交易居间服务。严格落实经纪机构明码标价制度,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加快房产超市建设,创建公开透明市场环境,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十四、落实土地款分期缴纳优惠政策。在土地招拍挂活动中,增加银行保函(见索即付型)作为竞买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按照优惠政策分期交纳土地款的开发项目,已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前,可先申请容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参照郑政会纪〔2022〕13号有关要求,可申请容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质量安全提前介入监督。(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十五、试行地下停车位办理预售。房地产开发项目非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车库整体验收合格的,可与商品房同步办理预售许可证。(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郑州二手房成交量复苏 但二手房价仍然下跌

根据郑州日报数据,2023年上半年郑州房地产市场二手房网签54239套,同比2022年上半年29282套增长85.2%,这反映出郑州二手房成交量的复苏明显。

也有当地媒体统计显示,郑州市主城区前五个月新房卖出了22694套、二手房卖出了31680套,  二手房销量明显高于新房。从单月来看,新房销量在今年2月达到巅峰后开始下滑,二手房则始终都保持着向上的走势。

二手房成交量复苏明显,但大多是以价换量。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城最新数据显示,5月份郑州新房价格环比下跌0.2%,二手房房价环比下跌0.4%。同比下跌4.6%。

据界面新闻,一位郑州购房者表示,郑州房价存在明显下跌,他自己的房子当时买入价1万/平米,贷款利率5.88%,现在房价7000/平米。100平米的房子,房价已跌了30万,加上这几年还了20万利息、装修10万,如果要卖,大概会亏本约60万。

有购房者表示,郑州楼市目前最好是买二手房,因为买二手房最多亏损一些,但可以避免买新房的烂尾风险。

事实上,拥有近1300万常住人口的郑州并不是今年第一个对限售政策作出较大调整的城市。

6月15日,福建省福清市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指出,2017年7月26日起至本方案公布之日,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参照福州做法,购房合同签订满2年,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即可转让;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执行《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融政办〔2017〕90号)中的限转售政策

不再执行限转售政策,标志着福清市自2017年开始实行的“2年限售”政策正式落幕。而福清市也成为今年第一个正式官宣取消限售的城市。

据经济观察报,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当下,更多城市开始调整“四限”(限购、限贷、限价、限售)政策,如6月25日,扬州推出多项楼市优化政策:自7月1日起,在市区购买改善性住房的,不再执行限购政策,其原有住房不再执行限售政策,有效期一年。这意味着扬州市限购、限售政策基本放开。

据克而瑞研究中心统计,上半年,多地松动限制性购房政策。其中,广州、长沙、厦门、武汉等14城放松限购;湖南省及岛、合肥等十余城市放松限贷;深圳、常州、无锡等7城市放松限价;郑州、厦门、青岛等城市放松限售。与商品房同步办理预售许可证。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取消限售是今年很多城市的政策动向,如此前福建福清,有助于激活住房流动性、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释放。郑州本次新政,对疫情期间认购的住房影响是最大的,按照3年限售期,这些房产没有立即转售的机会。限售解除后,此类房产可以盘活,对换房需求的释放有积极作用,也有助于郑州大户型房源去库存。

严跃进表示,此次郑州有很多创新点,“认房不认贷”、降存量房贷等,都是目前市场和购房者关心的问题。郑州发文,意味着新一轮政策宽松期开启,此前合肥已做过推进,但更具综合性色彩,郑州则至少有11条和购房直接相关,可以说真正打响了第一枪,标志着购房政策放松和支持动作全面铺开,8月份各种政策将陆续发布,以激活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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