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FX168财经报社(亚太)讯 中国一些地方罚没收入异常高增长引起中央部委警惕。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
中国官媒新华社12月17日报道称,12月16日,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第十一次专题学习。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围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强化监督问责,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李强在听取讲座和交流发言后指出,行政执法是政府依法履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现在一些领域和地方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正的现象仍然存在。
李强表示,要从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针对基准覆盖不全面问题,抓紧完善许可、征收、强制、检查等裁量权基准。针对裁量幅度不合理问题,考虑经营主体违法情况和可承受能力,按照“过罚相当”原则确定处罚限度。针对地方标准不统一问题,加强统筹指导,及时督促调整。
李强指出,明年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稳预期强信心。要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畅通申诉渠道,依法保障监管对象申诉权利。
李强表示,要优化执法方式,对情节比较轻微、没有主观故意、对社会危害性较低的违法行为,可采取柔性执法措施。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强化信息技术运用,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李强强调,规范行政执法需要常抓不懈,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规则、强化执行约束,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罚没收入是反映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没收款、赃款,没收物资、赃物的变价款收入,包括公安、交通、税务、法院、市场监管等一般罚没收入,以及公安、市场等缉私罚没收入。
第一财经报道称,罚没收入属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非税收入,罚没收入占非税收入的比重约10%,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较低。尽管如此,罚没收入关系企业百姓切身利益,一些“过罚失当”“以罚增收”“逐利罚款”事件引起社会空前关注。
近期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一次发布会上披露的“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取财物”案例,引发社会关注。
部分个案叠加今年以来非税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也引起了社会警惕罚没收入快速增长。中国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非税收入约3.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其中10月和11月非税收入增速均在40%左右。
第一财经指出,今年以来非税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是地方通过处置闲置资产等方式,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从而带动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不过从一些省份披露的数据来看,有的省份罚没收入也保持两位数较快增长。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今年10月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说,及时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提醒,必要时进行督查。
中国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期也公开表示,下一步将密切跟踪非税收入变化情况,持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不得乱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12月5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部署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系列检察举措。其中,《意见》要求“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童建明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这也是今年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检察机关将持续落实,着力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特别是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
据中国官媒《人民日报》在11月份报道,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呼吁省级领导人对经济改革的步伐保持耐心,并警告他们不要急于解决问题。习近平还敦促他们打破各省既得利益的围栏,支持全国市场,避免“选择性执法”。
据《人民日报》报道,习近平在10月29日的学习会上告诉省级领导,他们应该尽一切努力实现年度目标。习近平还强调保护人民合法权利的重要性,警告地方官员不要“选择性”执法,也不要放过违法者。
在10月份,中国司法部宣布对地方执法部门是否针对企业进行选择性执法或创收执法进行调查。
此前在6月,中国共产党的《学习时报》呼吁地方当局避免选择性执法,此前有报道称,一些公司被要求纳税的时间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这在许多商人中造成恐慌。
中国国务院今年2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科学设定罚款,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全面强化罚款监督。这是中国第一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了规范,旨在解决“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突出的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