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8日,安信基金公布关于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7月25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6]169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经机构部函[2016]2438号确认,自2016年10月10日起《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于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相关人士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相关人士大会于2022年10月20日计票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自2022年10月24日起安排了5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自赎回选择期间结束后的下一个自然日(2022年10月29日)起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即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10月28日。报告期末(2022年10月28日日终)基金份额总额
11,397,558.33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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