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8日收盘,深圳新星(603978)报收于13.5元,较上周的14.45元下跌6.57%。本周,深圳新星3月24日盘中最高价报14.66元。3月28日盘中最低价报13.5元。深圳新星当前最新总市值28.5亿元,在金属新材料板块市值排名26/3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191/5139。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14点30分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3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0,504,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17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0,222,278股赞成,176,600股反对,105,700股弃权。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10,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洛阳新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4,908.91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洛阳新星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铝晶粒细化剂、铝基中间合金等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237,088.70万元,净资产109,351.26万元,营业收入175,432.12万元,净利润1,941.06万元。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拥有洛阳新星控制权,其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9,908.91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6.4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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