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最后收官,A股遭遇了节后最大重挫;周五晚间,A股公司重磅退市利空又来。
2月28日,证监会通报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因涉嫌连续多年财务造假,东方集团或被强制退市。
今天,东方集团收跌7.36%,报2.14元,总市值为78.3亿元。
自去年7月开始,至11月攀至本轮高点之后,东方集团股价从年底便持续下行,至今累计跌幅超37%。
据通报显示,2024年6月20日,证监会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600811)立案调查。
现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目前该案正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证监会网站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
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前几天,最高检和证监会联合召开“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
2024年,证监会查处包括财务造假在内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35件,同比增长17%,居各类案件数量之首;处罚操纵市场案42件,案均罚没款约1.2亿元,居各类案件罚没金额之首。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操纵行为的打击力度。
今日晚间,东方集团就此回应称,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告表示,公司因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且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
同时,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29亿元募集资金。
2月下旬以来,东方集团已三次提示风险,虽然公司前期已推进预重整,但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
1994年1月于上交所挂牌上市的东方集团,是黑龙江省第一家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民营企业。
同时,也是中国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造并获准上市的民营企业之一。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涉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金融、港口交通、新型城镇化开发四大产业板块,并参股两家上市公司——锦州港(ST锦港)和民生银行。
据过往披露的财报显示,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东方集团有3年的营收超过100亿。
其中,2020年营收147.11亿元,同比增长11.63%;2021年同比下降6.68%至137.29亿元,2022年同比下降17.94%至112.65亿元,2023年同比下降46.02%至60.81亿元。
而除了在2020年度净利润实现盈利外,此后连续3年净利润都出现亏损。
对于业绩下滑原因,东方集团将其归结于“房地产市场下行、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走弱及消费持续低迷”等影响。
此次东方集团遭证监会重拳出击,还得从去年6月中旬暴雷说起。
2024年6月18日,东方集团突然公告“超16亿存款提取受限”的消息。
随后,上交所火速下发监管工作函。紧接着,公司便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东方集团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