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4日,聚合科技(834684.NQ)发布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签订了《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
提交辅导备案申请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一创投行。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收到了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公司辅导期自2022年5月17日开始计算,辅导机构为一创投行。
2022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公司在辅导机构一创投行的辅导下已通过广东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4,931.47万元、3,776.39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42.70%、25.20%,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