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美丽生态,证券代码:000010)及其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近日收到南昌仲裁委员会的《答辩通知书》及《仲裁申请书》。井冈山鼎睿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井冈山鼎睿”)因与美丽生态及美丽生态建设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向南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目前案件已被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纠纷起源于2023年10月18日,井冈山鼎睿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签署《信托合同》,约定渤海信托受让美丽生态持有的对美丽生态建设的存量应收账款。同日,渤海信托与美丽生态、美丽生态建设签署多项合同及协议,包括《应收账款转让与回购合同》《应收账款转让确认协议》《质押合同》及其附件等,井冈山鼎睿与美丽生态签署《差额补足协议》,与美丽生态建设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美丽生态将持有的美丽生态建设30,000万元应收账款转让给渤海信托,渤海信托募集设立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用于受让该应收账款,美丽生态需在回购期限内溢价回购标的债权;美丽生态建设以其持有的应收工程款提供质押担保;井冈山鼎睿加入信托计划的资金为9,600万元,美丽生态需确保其投资收益率不低于12%/年;美丽生态建设为主债权本金9,600万元信托资金及派生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井冈山鼎睿于2023年10月27日支付9,600万元信托资金。截至2024年11月28日,美丽生态、美丽生态建设尚欠井冈山鼎睿本金9,600万元及利息9,739,616.61元,本息合计105,739,616.61元。井冈山鼎睿因此向南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美丽生态返还本金9,600万元,支付借款利息至本息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1月2日的利息为13,697,753.42元,扣减已付2,853,479.28元,尚欠10,844,274.14元,2024年11月29日之后至付清之日的利息按年利率12%计付),支付律师费5万元,确认对美丽生态建设名下质押的应收账款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以及要求美丽生态建设对美丽生态应给付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涉案金额合计约106,956,400.14元。
美丽生态表示,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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