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重磅会议成功召开,释放出积极有力的政策信号。一方面,通过更积极的宏观政策,强调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科技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稳楼市、稳股市,着力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及外部冲击;另一方面,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完善政策工具箱,强化逆周期调节,运用多重政策“组合拳”,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会议明确指出,要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面扩大内需,助力经济稳健复苏。
而上一次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要追溯到09-10年。
在当前市场轮动加速的背景下,选择具备行业分布均衡、兼顾新兴生产力的宽基指数显得尤为重要。上证180ETF指数(认购代码:510043)精准聚焦沪市核心资产,并在近期完成了指数方案的优化升级,新版指数不仅行业覆盖更均衡,代表性更强,同时大幅提升了科技创新领域的占比,有望更好地帮助投资者应对市场节奏,把握投资机遇。
为什么上证180更值得配置?
1、上证180行业分布更均衡,新质生产力比重提升
修订前的指数在金融和主要消费行业占比过高,超出沪市整体分布。修订后,指数在工业、信息技术和医药卫生等“新经济”行业的权重提升至40%,科创板权重提升至9%,更好地体现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修订后的行业分布更均衡,与沪市整体行业特征基本一致,有助于反映资本市场结构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
修订前后行业分布对比
数据来源:iFind,中证指数公司,截至2024/11/29,修订后的样本权重根据新的编制方案测算,使得指数一级行业分布与样本空间一致。
2、上证180指数的央国企含量高,有望受益于长期估值提升
在当前宏观背景下,“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推行标志着土地财政向股权财政转移的重要一步。央企的盈利改善体现在优化考核指标上,上市央国企更加注重公司治理和利润释放,新的“一利五率”考核方式有助于提升经营效率和股东回报,推动国企改革和提质增效进程。此外,央企相对民企的折价有望修复,市值管理纳入考核后,通过分红、回购和并购重组等措施,央企的估值中枢有望上升。上证180指数中有110家为国央企,权重占比达到63%,在主流宽基指数中处于领先地位,预计将受益于这一长期的“中国特色估值体系”逻辑。
主流宽基指数国央企权重占比及国央企VS民企PE(TTM)
数据来源:iFind,左图日期截至2024/11/29,右图时间区间为2010/1/8-2024/4/11,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3、上证180的历史收益率更优、波动率更低
自2014年以来,上证180指数的年化收益率为5.11%,波动率为20.74%,在收益率和夏普比方面均优于沪深300和中证800等指数,同时其波动率和最大回撤较低,展现出良好的底仓配置价值。每年约3%的分红贡献使得该指数近十年的年化收益率达到了7.80%,表现出明显的优势。根据中证指数公司的数据,优化后的上证180指数可能的年化收益率提高约1%,波动率降低约0.1%,增强了其作为投资工具的吸引力。在当前长期利率下行的环境中,上证180被视为底仓配置优选。
2014-2024年主流宽基指数历史表现对比
数据来源:iFind,中证指数公司,截至2024/11/29 ,年化收益率、波动率、夏普比率算法为普通收益率,计算周期为周,夏普比率无风险收益率为一年定存利率(税前)。指数涨跌幅不代表基金涨跌幅,过往走势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4、低费率:全市场同类产品费率最低一档的上证180ETF指数!
上证180ETF指数(认购代码:510043)年持有费率(管理费率0.15%+托管费率0.05%)仅0.2%,系全市场同类产品费率最低一档。
此外,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下,上证180ETF指数(认购代码:510043)可每月进行收益分配。可月月评估是否符合分红条件的机制符合当下ETF产品约定分红和提高分红频率的趋势;持续良好的分红表现,既能帮助持有人增强持有体验,同时有利于倡导长期投资理念,共建“长钱长投”的良性生态。
一键布局沪市核心资产,上证180ETF指数(认购代码:510043),已于12月12日起盛大发售!
注:全市场同类产品费率最低一档指管理费0.15%、托管费0.05%在当前跟踪上证180指数(000010.SH)的ETF中属于最低一档,日期截至2024/12/12。数据来源:IFIND,中国基金报,公司公告。注:基金收益分配原则: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3、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4、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5、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月进行收益分配。评价时间、分配时间、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等内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6、法律法规、监管机关、登记机构、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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