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内江市静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被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给予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7 月 31 日,我支队消防监督员对内江市静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兴大道 1668 号 A7 幢 1 单元 301 号,法定代表人:杨明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110115904984857)管理的尚品嘉苑小区(地址内江市高桥街道青龙路 691 号)进行责令限期改正复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内江市静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构成了一般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给予内江市静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尚品嘉苑)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内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3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8-15 |
处罚内容 | 给予内江市静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尚品嘉苑)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500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一般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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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4年7月31日,我支队消防监督员对内江市静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兴大道1668号A7幢1单元301号,法定代表人:杨明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110115904984857)管理的尚品嘉苑小区(地址内江市高桥街道青龙路691号)进行责令限期改正复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处罚依据 | 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处罚。 |
处罚机关 | 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0900MB1A207665 |
数据来源单位 | 四川省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0900MB1A207665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0115904984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