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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银行又现高管变动!此前百万年薪“劳模”副行长已落马,2023年以来该行累计罚款超千万

2024-06-13 17: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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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6月12日,江西银行在官网公告,周敏辉因工作调整,于2024年6月12日向监事会提交辞呈,辞去股东监事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自2024年6月12日起生效。据悉,周敏辉由江西银行第八大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其出生于1964年6月,于1982年起任职于江西铜业股

6月12日,江西银行在官网公告,周敏辉因工作调整,于2024年6月12日向监事会提交辞呈,辞去股东监事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自2024年6月12日起生效。

据悉,周敏辉由江西银行第八大股东江西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其出生于1964年6月,于1982年起任职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自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其担任该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负责财务管理。2022年江西银行发布公告称,经董事会于2022年6月28日审议通过,周敏辉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至此,周敏辉担任该行股东监事已有两年。

公开资料显示,江西银行的前身为南昌商业银行。2015年12月,原银监会批复南昌银行吸收合并景德镇市商业银行,2015年12月15日更名为江西银行,于2018年在港交所上市。

高管接连落马

任职4年“劳模”副行长俞健主动投案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江西银行高管变动颇为频繁。此前,任职4年的“劳模”副行长俞健主动投案,江西银行落马高管再添一人。

4月12日,中共江西省纪律检察委员会官网显示,江西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俞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了解,俞健,1974年出生,江西婺源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中国农业银行上饶市分行、南昌市商业银行、南昌银行、江西银行等单位工作,自2020年5月起担任江西银行副行长,至今已任职近4年。

年报显示,俞健在2021年—2023年任职副行长期间,在江西银行的年薪分别为103.6万元、72.9万元和69.6万元。

而在俞健被查之前,江西银行已有多名高管落马。2022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江西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据悉,陈晓明于2015年12月出任江西银行董事长,次年5月,任江西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2月,陈晓明辞去董事长职务。辞任一个月后,陈晓明便落马。

此外,2022年5月,江西银行在港交所公告称,该行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徐继红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8月,江西银行萍乡分行原行长冯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同年11月,原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黄文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系主动投案。

江西省纪委监委曾发文称,近两年来,省委、省纪委监委坚决稳慎查处江西银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赣州银行、上饶银行等系列腐败案件,持续向社会释放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深入揭示了金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2023年以来累计罚款超千万

归母净利润大幅下滑33.13%

据江西银行年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江西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523.4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367.73亿元,增长7.13%。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3368.9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54.08亿元,增幅为8.16%。

不过,从经营业绩来看,江西银行的营收和净利润已经连续三年下降。2023年江西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12.97亿元,较上年减少14.17亿元,同比下降11.15%;实现归母净利润10.36亿元,较上年减少5.13亿元,同比下降33.13%。

从资产质量来看,截至2023年末,江西银行的不良贷款总额为72.9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18亿元,同比增长7.64%。不良贷款率为2.17%,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虽然有所下降,但相较其他上市城商行仍显著偏高;拨备覆盖率为177.16%,较上年末下降0.89个百分点。

从资本充足来看,截至2023年末,江西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37%,较上年末下降0.28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37%,较上年末下降0.45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3.55%,较上年末下降0.45个百分点。

此外,据媒体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江西银行已累计被监管部门罚款超1000万元,其中,不少罚款涉及贷款方面问题。

今年6月12日, 其旗下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还收到百万罚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87号、188号、189号)显示,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不到位,导致租赁项目损失;资金用途监控不到位,融资租赁款被挪用;租赁物非承租人固定资产;租赁物承租人无权处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150万元。

姜涛(时任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何力拉(时任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别对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不到位,导致租赁项目损失事项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分别对姜涛、何力拉警告,处5万元罚款。

根据天眼查数据,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5.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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