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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展,万和科技北交所IPO通过辅导验收

2022-09-28 10:51:25
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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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7日,万和科技(837305.NQ)发布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2022年2月28日,深圳市万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订《深圳市万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辅导协议》。

安信证券于2022年3月1日向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提交了关于深圳市万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备案的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安信证券。

2022年3月8日深圳证监局受理了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备案的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安信证券。

2022年9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规定,深圳证监局完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市万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的验收。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和《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943.09万元、3,522.29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1.83%、61.73%,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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