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21年大多数虚拟货币交易所退出中国以后,内地居民投资虚拟货币的渠道越来越少,虽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上并没有禁止虚拟货币交易,但是以“9.24通知”(《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为代表的政策文件不鼓励、不支持、不保护虚拟货币交易的态度让内地的虚拟货币交易市场充满了原始丛林般的荆棘。
为了探索出一条可行的道路,颇具冒险精神的币圈玩家们开始探索可行的道路:有些尽头是坦途、有些尽头仍旧崎岖坎坷、有些尽头是死路。在如何安全买卖虚拟货币这条路上,有一种方式就是群主担保交易。这种类似中世纪欧洲贸易市场交易模式看似“落后”,却在币圈这个新兴领域大放异彩,着实属于某种形式的创新了。但是作为web3.0律师的作者不免要扫兴地说:虚拟货币的群主担保交易,有极大的法律风险!
“9.24通知”以后,主流虚拟货币交易所全部退出内地,但是币圈的大量玩家、炒币群体对于虚拟货币的交易需求并没有消退。部分人可以通过科学上网继续使用海外虚拟货币交易所交易,部分人因为前期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人脉资源,干脆就“发挥余热”对于有虚拟货币买卖需求的人们进行撮合,自己还能赚取一点手续费;其实就算在虚拟货币交易所,虚拟货币现货交易(以买卖USDT为主)也是C2C交易,手续费相对还较高。如此一来,一些币圈老手和小白(含不会科学上网的小白)宁愿在网络社群中进行交易,加上在圈内有信誉的群主做担保,一些人也就接受这种方式了。
从社群形式上来说,常见的社群就是微信群、QQ群、电报群等,群主都是在圈内具有一定名气、信誉的人,比如KOL、大V、具有雄厚资金实力的人(即使如此也需要赚取一点手续费,蚊子腿也是肉嘛)等。
从交易流程上说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先币后款。具体流程为:第一步,在社群内达成交易意向的人自行建群或由群主建群进行沟通,确定交易的币种、数量、金额等;第二步,卖家转币到群主的钱包地址;第三步,群主收到币后在群里截图确认,并通知买家向卖家转账(人民币);第四步,卖家收到钱后在群里截图确认,并通知群主向买家放币;第五步,买家确认收到虚拟货币。至此,交易结束。
第二种方式为先款后币,先是由卖家将人民币转给群主,再由卖家转币给买家,然后群主转钱给卖家。其他步骤与第一种无异。
“9.24通知”规定“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等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群主担保交易模式对于群主来说就是为虚拟货币和法币的兑换提供了直接的帮助,甚至是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即作为买家的卖家和卖家的买家的角色),明显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但至于是否必然构成犯罪,要看交易的规模、方式、对法益的侵害程度(尤其是对金融秩序、金融安全的危害程度)。
群主担保交易从某种意义上群主的作用类似于虚拟货币交易所,正规的虚拟货币交易所有实力、能力对于交易的用户进行KYC、AML审查,但是社群群主基本没有能力对交易用户进行上述审查,也就无法保证参与交易的人员、虚拟货币、钱款是否真实、合法、合规。
一旦买卖有任何一方牵涉到洗钱活动,那么群主作为担保交易方极容易构成帮信甚至掩隐犯罪、甚至有可能直接构成上下游犯罪的共犯。
对于买家或卖家来说,在不认识群主、没有群主身份信息的情况下,仅因为慕名而来的信任其实并不完全符合当下商业交易的基本常识,一旦群主收取了虚拟货币后销声匿迹,在当下的司法实践中想要追回的难度较大;即使是收取人民币,假如群主使用他人的账户(比如黑市上购得的银行账户)收钱后玩消失,买家也很难进行有效维权,最终导致被骗。
综上,群主交易模式虽然简洁、高效,但是无论对于群主本人还是买方或卖方来说,均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刘律师不建议各方使用此种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
来源:金色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