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605136.SH)发布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丽仁”)拟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丽仁的一致行动人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丽秀”)拟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15.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丽仁、丽秀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41.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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