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拾比佰”)于2024年5月7日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监管执行部发出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该决定书指出,拾比佰在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业绩快报中,总资产数额与4月29日披露的修正公告存在显著差异,差异金额达到3.67亿元,差异幅度为23.07%,且公司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北京证券交易所依据《上市规则》第11.3条的规定,对拾比佰及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杜国栋、财务负责人田建龙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拾比佰表示,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被终止上市。公司对此次违规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并承诺将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规范运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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