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4月22日消息,揭阳市凯丽雅电器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合格电蚊拍,被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4289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揭阳市凯丽雅电器有限公司在2023年生产了几批次电蚊拍,其中包括规格型号为“DC5V2WAMS-2250”, "5V-1AXQN-898"和"5V-1A"的电蚊拍。这些电蚊拍经中认尚动(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76-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灭虫器的特殊要求》检验后,其标志和说明、结构项目不符合以上检验依据和相关规定,被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处理申请。
揭阳市凯丽雅电器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构成了生产、销售不合格电蚊拍的违规行为。处罚内容包括:没收违法所得34.5元(大写:34元5角);处产品货值1.7倍罚款,计14288.5元(大写:1万4288元5角);没收库存不合格电蚊拍320支。以上罚没款合计14323元(大写:1万4323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