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新民晚报在其官方百家号上发布了一篇文章——《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幌子,一男子骗走三名“好友”100余万元被抓获》,介绍了上海徐汇区警方侦破的一起案件。
孙先生的朋友朱某自2023年多次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名向其借款,许诺给孙先生高额利息,当孙先生出借or投资了40多万元后,始终未得到高额的利息,始觉被骗,要求朱某归还本金,但是朱某仿佛得了拖延癌,找各种理由就是不还钱,孙先生遂报案。上海徐汇民警接报后,侦查发现与孙先生“同病相怜”的还有钱先生和金先生(一看两位的姓氏就是有钱的主儿)——两人也被朱某以相同手法骗取了投资款,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万。最终朱某因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包含了可爱的玲娜贝尔的微信聊天图由徐汇警方提供)
实务中,刘律师或曼昆律所的同事接待过大量的因投资虚拟货币被骗的受害人,具体来说有些是被骗的人民币(以投资虚拟货币项目为名义),有些是被骗的虚拟货币(以USDT为主)。我们发现一个特点就是:如果当事人直接损失的是人民币,只要符合立案标准,基本都能被公安立案;如果当事人直接损失的虚拟货币,即使符合立案标准,有不少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公安机关也会不予立案,甚至还会向报案人“普法”——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不去打击你就已经很好了,还想着立案?
通过刘律师对大量受害人案例分类整理,对于虚拟货币类刑事报案/控告案件,我们总结出以下几类案件容易被公安机关受理:
1. 涉案的虚拟货币最终要被罚没的,比如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开设赌场、赌博类犯罪,非法经营犯罪等,此几类案件中涉案的虚拟货币最终在变现后要收归国有,所以司法机关具有不小的热情;
2. 受害人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涉虚拟货币案件,此类案件因为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司法机关基于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挽回受害人损失等考量也会积极立案侦破;
3. 受害人证据充分的涉虚拟货币案件,此种案件中受害人可能通过专业人员如律师的指导,向公安机关提交论证充分、逻辑严密的报案书、控告书,充分的证据材料、清晰的嫌疑人身份信息等等,使得公安机关在受理后较为容易地侦破案件,能够减轻办案人员的不少办案成本。
相反的是,以下几类涉虚拟货币案件几乎都不会被受理:
1. 金额不大的虚拟货币被盗、被骗案件,一般来说3000元的盗窃案在全国范围都可以立案的,但是对于虚拟货币被盗、被骗等即使超过3万元、30万元都不一定会被公安受理;
2. 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原来合法持有虚拟货币的案件也很难被受理。对于受害人损失的虚拟货币想要得到司法机关的保护,一个基本的前提是要向司法机关证明这些损失的虚拟货币是属于自己的,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即使金额再大,都很难被受理、立案。
3. 嫌疑人、涉案项目不在中国大陆的。虚拟货币类的项目即使是华人在做,现在也都出海得差不多了,一旦涉嫌犯罪的项目、人员不在中国大陆,对于司法机关来说,进行刑事追责的成本就大大增加。
对于上述(一)(二)中正、方两方面的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形,我们很难直接说出哪些案件容易被受理,哪些案件不容易被受理。只能说根据个案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大的方向当然是越靠近(一)中的情形约容易被受理。
对于普通的虚拟货币投资者而言,既然国家不禁止虚拟货币的投资,那么在投资过程中因被他人欺骗、盗窃、抢夺、抢劫、敲诈勒索等损失虚拟货币的,只要符合立案标准,当然是可以选择向公安报案,而且公安机关也是应当立案的。但是在找警察叔叔维权之前,刘律师有以下几个小建议:
一是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损失的虚拟货币属自己合法所有。如通过购买、互易、赠送、甚至是炒币等方式获得,如果是通过违法途径获得的虚拟货币被他人“截胡”,虽然也是可以报警,但是报警人自己也会面临刑事法律风险;
二是保存好相关的文字、语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比如说虚拟货币买卖中,与对手方的聊天记录,线下交易时的录音录像等等;如果是虚拟货币被盗,找找有没有人发过你陌生链接,而你恰巧又点击了。
三是在和公安接待人员沟通时,以理性说服为主。尤其是对于基层工作人员,一些人基于对未知领域的抗拒可能会说出让受害人不能理解、不能接受的话、表现不友好的态度等。此时,作为受害人无须在情绪上歇斯底里,而是要尝试多次、耐心沟通。对此,我们团队律师有亲身体会,一些基层民警在报案人的多次理性、平和的沟通后,他们会主动研究虚拟货币的相关知识,甚至还会向上级请示等等。如果再加上有效地证据支持,还是有很大机会被受理、立案的。
来源:金色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