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深交所公告启动对联纲光电保荐人的现场督导。此前,联纲光电在申请创业板上市时,深交所对其提出了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等问题。对此,联纲光电的保荐人中信证券和其他中介机构回应指出,2021年以来已有8家通过审查的公司实控人持股比例在90%到100%之间。然而,这一回应被部分自媒体贴上了"硬刚""怒怼""逼宫"的标签,演化成了中信证券的负面舆情。
在注册制下,监管机构通过问询函等方式与拟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进行沟通,是其履行监管职责、提升市场信息透明度的重要途径。作为市场主体,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有权也有义务就监管问询作出合法合规的回应。将正当的信息互动解读为对抗监管,本身就有悖于法治精神。
在现行法律规则下,实控人持股比例较高本身并不违反相关规定。实控人持股比例高往往意味着企业控制权较为稳定,但同时也对实控人施加了更为严格的义务和责任。在注册制下,投资者更需要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来做出独立判断,而非完全依赖监管部门的把关。对于实控人持股比例较高的企业,投资者应当结合其他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中国资本市场正处于注册制改革的关键时期,监管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基于事实和法律的良性互动至关重要。将正当的问询与回应简单化为"硬刚",不仅无助于提升市场质量,反而会误导投资者预期、扰乱市场秩序。只有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市场主体合规经营,共同营造规范透明、开放包容的资本市场生态,才能推动注册制改革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