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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虚拟货币行业的不断发展,虚拟货币合约作为一种新型投资方式,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关注。但是,对于大部分投资者来说,对于虚拟货币投资的基础知识尚不了解,更别提投资比现货交易风险高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合约交易了。因此,会有投资散户被带入一些合约带单群,声称可以带小白玩合约赚钱。那么,这些合约带单/合约跟单群真的靠谱吗?
小王的悲伤故事
小王一直对虚拟货币理财感兴趣,自己也在主动的学习各种投资知识,加入了很多行情分析的社群。有一天,有一个人自称是知名货币交易所的工作人员添加了小王微信,询问小王对合约是否感兴趣,说群里可以免费提供交易策略,跟着群里的老师都是交易大神,跟着做单可以赚钱,邀请进入微信群。
于是,小王就这样误打误撞进入一个带单群。在群内,带单老师不断的在群里晒收益率,以增强小王对其的信任。接下来,群内客服引导小王进行充值交易,以便获得更好的一V一的交易指导。此后,小王被邀请注册某不知名交易所。开启了自己作为“韭菜”的被收割之路。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这些不知名交易所,有的最低只能开50倍或100倍的杠杆(举例,若为100倍杠杆,行情下跌1%整个仓位会全部爆仓)。交易所开只能开高倍数杠杆的原因在于可以获得高额的手续费收入。另外,这些交易所可能都没有计划委托,止盈止损的功能,人工盯盘很容易来不及,所以爆仓是必然的。
在交易所的客损模式下,散户亏损多少,交易所就赚多少,带单老师也会从中进行抽佣。所以,在跟单的模式下,交易所和带单老师怎么会教散户赚钱呢?不乏有些好运气的散户,赚到了钱,想要提款时,会遇到交易所设置的重重关卡,如多层KYC认证,最低提取额限制等。在一次次的交易中,散户的钱会越亏越多,直至被榨干被抛弃。
那么,合约带单模式下,交易所或者带单老师等人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呢?
03
合约带单涉及的刑法相关罪名
案例[i]:2019年,习某作为星币全球和360EX平台的下级代理,成立公司从事虚拟货币交易。被告人牛某,吴某担任负责人。公司通过招聘员工利用星币全球和360EX平台发展客户进行做单指导操作,引导客户购买虚拟币以买涨买跌的方式进行赌博,进而从参赌者手中赚取手续费和盈亏金额。三人利用网络发展参赌用户一千余人,涉案赌资八百余万元人民币。
法院判决三人均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律师评析:
该公司的模式为,拉客户进入合约带单群,用户在带单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充值,用户在交易中大幅亏损后被强行平仓,再通过杠杆交易,用户会遭受巨额亏损。带单老师会再次让用户充值,不再充值的用户会被移除群聊。公司以此来赚取手续费。
由于司法机关对于虚拟货币交易所的经营模式以及合约交易业务存在不同的认识,实践中,有将虚拟货币交易所定性为“开设赌场”的案例(可参考笔者此前的文章《经营虚拟货币交易所,构成开设赌场罪?》),因此,上文案例中,三名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刑法规定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开设赌场行为。
019年,被告人杨某先后经营“ckex”虚拟币平台、“aitoken”虚拟币平台、“mkex”虚拟货币平台。通过在后台操控“涨”或“跌”,使被害人的投入资金亏损。
被告人原某等人在上述平台中负责宣传推广,通过招收代理商,以介绍购买USDT虚拟币为由介绍他人充值,非法获利。
律师评析:
该平台根据火币网的数据来确定玩家的盈利或亏损,被告人可以自由调整平台的爆仓比,提高玩家亏损的概率;并利用各种理由引导客户高频操作交易,来赚取客户的建仓费和平仓费;并用异性包装身份,加微信好友,引导客户进行反向带单(反向K线图的走势),让客户买跌亏损;最后把平台关闭。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杨某通过操纵后台客户账号亏损的方式,骗取手续费收益,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原某等人作为公司员工,提供广告推广等的帮助行为,构成帮信罪。
04
结语
原本投资散户们本着降低风险、增加收益等想法,希望寻找专业的带单老师进行操作,以期获得更稳定的收益,但散户小白还是建议谨慎行事,以免被割。毕竟币圈水太深。
【本文作者:邵诗巍律师】
来源:金色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