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得知61岁的母亲在养生馆里进行理疗,细问下才知母亲一年时间陆续充值14次共计11万余元。在双方协商退款时,老板将门店注销,“人去楼空”谈来谈去也谈不出结果,最终只能诉诸法律。近日,浙江海盐法院判决一起涉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案,判决门店经营者向黄大妈返还她在该门店预付而未消费的部分金额共计8.9万余元,依法保障了中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养生馆保健,1年冲了11万多
61岁的黄大妈因早些年发生的一起车祸,导致腿部伤残并留有后遗症,经常疼痛、无法久站。为缓解腿部问题,她来到某养生馆门店,想试试这里的王牌项目足部经络按摩。
“大姐,我们这个项目做一次单价比较贵,建议您办一张年卡,这样算下来单价50都不到,划算很多。”在店员的卖力游说下,黄大妈花4800元购买“足部经络调理项目”100次的服务。随后一年时间里,黄大妈陆续在该店充值14次,办了几十张会员卡购买排毒、肝胆调理、全身经络调理等多个项目(该店每个服务项目都有单独的会员卡),累计充值金额达116415元。
由于黄大妈家里人不喜欢她在理疗店预充值,所以黄大妈一直“偷偷”跑去这家养生馆消费,直到事情瞒不住,她才向家人坦白一切。
女儿获悉黄大妈的充值情况后,要求门店提供消费记录并退还预付款。门店老板手写“价格标准”一份,记载了不同服务项目的单价。双方多次交涉,无法就退款一事达成一致。不料1个多月后,老板竟将门店关闭注销。黄大妈遂起诉门店两个老板,要求退还预付款10万余元。
法院一审判返还8.9万,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黄大妈与门店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她在该店消费,该店提供相应服务的事实双方均认可,故双方服务合同关系依法成立。由于门店注销,故双方的服务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应予以解除,门店理应退还未消费的资金。由于门店本身已经注销之故,二被告作为门店股东应当承担相应退费责任。
经过计算,黄大妈在该门店的充值金额中尚有未消费完毕的部分。最终,法院判决二被告退还黄大妈89096.33 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被告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判后延伸,司法建议靶向施策
海盐法院梳理近年来审理的消费者起诉美容会所、健身会所、培训机构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发现,消费者多以该机构在服务期限内关店、转让、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诉请主张退费。在预付式消费模式下,一些经营者通过制定格式合同限制消费者权益、减轻自身责任和义务,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变更合同致使消费者的消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更有甚者在以促销为名吸收大量资金后卷款跑路。而消费者往往后知后觉,部分消费者因为考虑到麻烦或维权成本高而放弃维权,即使进行维权,消费者在此类纠纷中往往难以举证,导致维权困难。
为推动司法职能向源头、前端延伸,海盐法院向海盐县商务局、海盐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对预付式消费模式的规制,切实给出“严格市场准入门槛、推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强化事后处置”的三大建议,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被建议单位收到司法建议后,府院联动积极开展预付卡专项整治。法院也积极对接职能部门,互通信息、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司法建议的关键不仅在于‘提出问题’,更重要的在于‘解决问题’,而这类问题往往民生牵涉广、化解难度大,因此必须久久为功,联动协同。”海盐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须与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协同治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在多方努力下,海盐坚持教育和查处结合,建章立制开展重点行业整治。一方面,对全县9个镇(街道)重点行业预付卡发卡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经营者工商登记不满6个月违规发卡等行为及时要求限期改正,保障预付消费模式的安全有序发展;另一方面,面向经营者组织开展单用途预付卡知识讲座,面向消费者开展现场宣传,引导经营者规范发卡、消费者理性购卡。2023年以来,组织美容美发、餐饮、大型商超等200余家行业重点单位开展单用途预付卡相关知识培训7场,对市民法治宣讲14次,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
接下来,海盐将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经营者发卡行为检查,对违规发卡行为及时发现、提前介入处置,着力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精准化管理的工作格局。(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