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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贷前调查不尽职”等,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被罚270万元

2024-03-12 16: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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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27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金罚决字〔2024〕2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金罚决字〔2024〕22

被处罚当事人

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超流动资金需求发放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资金回流实际用款人并为实际用款人在他行授信提供担保;贷款管理严重不尽职,项目贷款挪作他用;偏离政策性定位,违规发放商业性房地产贷款并形成损失;固定资产贷款未按项目进度支付,信贷资金挪作他用并形成损失;违规办理保理融资业务并形成损失;转嫁成本问题整改不全面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7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3月5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超流动资金需求发放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资金回流实际用款人并为实际用款人在他行授信提供担保;贷款管理严重不尽职,项目贷款挪作他用;偏离政策性定位,违规发放商业性房地产贷款并形成损失;固定资产贷款未按项目进度支付,信贷资金挪作他用并形成损失;违规办理保理融资业务并形成损失;转嫁成本问题整改不全面。

时任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评估审查处副处长、处长曾建华,对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违规办理保理融资业务并形成损失”“偏离政策性定位,违规发放商业性房地产贷款并形成损失”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金罚决字〔2024〕2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金罚决字〔2024〕23

被处罚当事人

曾建华(时任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评估审查处副处长、处长)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违规办理保理融资业务并形成损失”“偏离政策性定位,违规发放商业性房地产贷款并形成损失”事项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3月5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公司客户一处处长刘玉红,对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贷款管理严重不尽职,项目贷款挪作他用”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金罚决字〔2024〕2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金罚决字〔2024〕24

被处罚当事人

刘玉红(时任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公司客户一处处长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贷款管理严重不尽职,项目贷款挪作他用”事项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3月5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公司业务一处处长梁宏辉,对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违规办理保理融资业务并形成损失”“固定资产贷款未按项目进度支付,信贷资金挪作他用并形成损失”“偏离政策性定位,违规发放商业性房地产贷款并形成损失”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金罚决字〔2024〕2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金罚决字〔2024〕25

被处罚当事人

梁宏辉(时任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公司业务一处处长)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违规办理保理融资业务并形成损失”“固定资产贷款未按项目进度支付,信贷资金挪作他用并形成损失”“偏离政策性定位,违规发放商业性房地产贷款并形成损失”事项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3月5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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