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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的原创文章,仅代表本文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对特定事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文章如需转载,请联系曼昆律师工作人员:MankunLawFirm
币圈玩家A在场外出售虚拟货币USDT,在转出USDT(或称“出U”)时出现了点小意外。按照A的描述,当买方B微信转账8万元(或称“出金”)后,A作为卖方应当将1.1万枚USDT转给B。收到8万转账后,刚睡醒的A大意了,脑袋没有闪,嘴里念叨着8万、8万,就下意识地打开冷钱包输入“80000”,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紧接着又刷了个脸,就把8万枚USDT转出去了。据A感慨,当时很快啊,啪的一下就转过去了,根本来不及断网回撤。当界面显示成功出U高达8万枚时,A才一个激灵反应过来:喵的出U转多了!A当即联系B,希望把多转的USDT追回来。可是B这玩意儿根本不讲武德,欺负A这样一个90后的币圈老同志,收U后立马把A拉黑玩消失。A多方打听,才找到B的部分个人信息。现在A找到曼昆律师,询问能否起诉B把误转的USDT要回来。
律师收到这则案例后,在震惊之余、共情之后,觉得A先生转错账的遭遇很有代表性。我们认为,出U时误转了,既可以通过主张虚拟币交易无效,也可以通过不当得利起诉或者侵占罪自诉,请求返还多出的USDT。
下文主要围绕上述两种返还策略展开分析。
策略一:主张虚拟货币交易全部无效,请求返还交易相关财产,即通过全盘否定的方式重新回到未出金、未出U时的状态,以避免损失。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十部委通知”),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虚拟币相关业务活动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包括法币与虚拟币之间的兑换业务、虚拟币之间的兑换业务等相关活动,都被认为非法金融活动、被坚决予以取缔。
司法实践中,涉及虚拟货币的买卖合同,也经常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无效,并不意味着没有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交易双方应当返还交易相关的财产;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在交易相关财产之外还存在其他损失时,则根据各方过错分别担责。
但是呢,尽管虚拟货币交易经常被认定为无效,但要求全额返还财产的诉请能否获得支持,则存在不确定性,可谓“玄学”。实践中,法院对于虚拟币投资相关财产返还的处理并不一致。
以炒币投资款的退返为例,目前法院主要有三种处理态度:①支持全额返还;②支持部分返还以及③投资者自担风险、法院不予支持退赔请求。
以上三类判决处理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均数量可观,可谓平分秋色。因此,在采取主张涉币交易无效的诉讼策略时,要充分考虑法院、法官对涉币案件的裁判倾向。同时,更需要据理力争,主张交易各方应当同时、全额、双返。即虚拟货币交易无效后,各方的财产状态应该恢复原状,一方返U、一方返金;而不能依据《民法典》法律另有规定条款与十部委通知,得出炒币行为无效、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损失的结论。具体的案例与分析,详见过往文章《投资虚拟货币有纠纷,投资款能否退还?》
因此,通过主张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的民事活动无效,可以重新恢复原有的财产状态,以避免损失。但是,鉴于司法判定的不确定性,交易无效时若想获得全额退返,需要考虑裁判倾向并加以专业论证。
策略二:以不当得利起诉或者侵占罪自诉,请求返还误转的USDT,此时要在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上用力,避免就虚拟币交易问题议论过多。
上述案例中,A有权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B返还误转的USDT。就多转的USDT,买方B没有法律理由占据,卖方A有权要求其返还误转的USDT或者支付对价,如果买方B不愿吐出来,那么A还可以就误转的USDT以侵占罪向法院起诉,主张追究B的刑事责任。
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在立案与诉讼中不要自找麻烦,要紧扣误转的USDT主张权利,千万不要就双方无争议的虚拟币交易多费口舌。尤其要避免给法院留下这样的印象:交易虚拟币时U转多了,其中交易虚拟货币行为是有效的,仅仅针对误转的USDT要求返还——本来单单主张误转部分无合理依据,即可要求返U;如或明或暗地夹杂着虚拟币交易有效的主张,等于是在按着法院承认虚拟币交易行为是有效的。鉴于目前法院基本上不认可虚拟币相关交易的有效性,上述这种六个手指挠痒痒的诉请反而会坏事。
相反,仅仅就误转的部分主张返还,而对虚拟币交易避而不谈、刻意淡化,甚至明确表明双方对此并无争议,如此就能较大限度地减轻裁判压力,让法官仅仅需要针对误转的部分作出判断:虚拟币虽然不是法定货币,但作为虚拟财产却是得到法律认可的,因此对于虚拟财产的错误交付,与实体财产的错误交付一样,应当依法予以返还。
就像现实中虚拟货币被抢被盗被骗,追回后应当物归原主一样,误转的虚拟币也应当返还给所有者,即法律对于虚拟财产的保护不是虚设的。
总之,诉讼中要在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这一点上用力加码,持续发力加10086那种,千万不要在“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效力问题上争个急头白脸、辩得有来有去。诉讼策略选择不恰当,可是会一着不慎、全盘皆输的。
需要强调的是,要想把USDT追回,即使仅就误转的USDT起诉,由于误转的部分是发生在出U过程中,毕竟还是虚拟货币“相关”的活动,因此法院也可能以此为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或者判决各方自担风险。此外,如果不是多转USDT了,而是多打钱了,相比于追回虚拟币,追回多转的钱,听起来就比较顺耳了,此时在立案受理上可能会容易点,但仍然会有上述诉讼风险。
综上,通过不当得利起诉或者侵占罪自诉,直接要回误转的USDT,在立案时可以谈误转USDT的事儿,但绝不能谈买卖交易USDT的事儿:USDT作为虚拟币,不可以作为法币在市场上流通,相关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但是,USDT作为虚拟财产,有资格作为受法律保护的对象,如果被盗、夺、抢、骗了,所有权人可以基于物权要回来,毕竟误转操作不属于十部委通知中禁止的“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因此,涉币类纠纷立案时,要将误转的USDT这部分从双方的交易中“切割”出来,才能提高案件被受理的效率。这种“切割”就是告诉办案机关:之前交易双方情投意合的部分是愿打愿挨的,是完全符合“自担风险”的行为,是案件处理时应该被略略略的地方。但后面误转的部分,就比如A这样将虚拟财产误交他人的“手残”行为,就不属于十部委通知中禁止的相关活动,换言之,你们得管上!
1.币圈有风险,交易需谨慎。建议在正规的场内柜台交易,虽然小贵,但有保障,场外或者线下交易就会有被抢、被骗的风险。风浪越大鱼越贵,但也容易翻船。出U或者出金转账时,要慎之又慎。就算不能喝点105度的烫水冷静下,有条件还是嚼个益达或者炫迈清醒清醒。宁吃过头饭,不说下头话,不做上头事。
2.出U时不慎转多了如何要回呢?要么一竿子到底,主张整个交易无效,要求双方各退各的,通过回到原点的方式避免损失;要么仅仅就误转的USDT的部分主张不当得利返还。那种既主张误转的USDT应当退还、又同时主张虚拟币交易合法有效的“夹生饭”操作,还是少做为好。
3.涉U转错账户的追回,难,但不是没有希望。鉴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的复杂性,更需要专业人士与办案人员积极开展有效沟通。律师永不承诺必胜,但是法律与币圈复合型的专业人士,两手抓、两手硬,才能左右开弓,为客户争取到更大的权益。
马德林律师
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马德林律师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拥有工科与法律复合专业背景,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与民刑交叉类疑难诉讼案件。善于从证据可采性、实体法论证角度解决问题,致力于为当事人谋求权益最大化。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Web3.0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 新经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
核心优势:
马律师成功办理过多起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为客户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凭借其扎实的法学背景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不同复杂性的案件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为多个政府部门、新经济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涉及合同审查、合规风控等
马德林律师致力于Web3.0法律领域研究,以确保在这一新兴领域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他的专业背景和对新技术的深刻理解使他能够为客户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帮助客户预防和解决潜在的法律纠纷。
来源:金色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