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4日消息,蓬江区鸿涛蔬菜批发店因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被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112.5元。
根据公告内容,蓬江区鸿涛蔬菜批发店经营的葱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实测值为0.3mg/kg,噻虫嗪实测值为0.39mg/kg,超过了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标准指标,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蓬江区鸿涛蔬菜批发店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处罚内容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2.5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112.5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