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福州仓山支行”)因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被罚40万元;时任平安银行福州仓山支行客户经理肖静,被给予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金罚决字〔2024〕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闽金罚决字〔2024〕2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二、肖静(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客户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处以40万元罚款 二、对肖静给予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