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11日文投控股公开信息显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海涛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3年12月2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未能按期支付债务的公告称,公司应于2023年11月12日向东方弘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弘远)偿还的债务本金及利息合计20,768.5万元,截至公告日仅偿还了利息768.5万元,债务本金20,000万元尚未偿还,若公司与东方弘远的协商进展及后续还款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可能被要求提前偿还所欠东方弘远的全部债务本金60,000万元及相关利息(包含此次未偿还的债务本金20,000万元),同时,公司还将面临潜在的诉讼风险,以及相关资产被查封、冻结的风险等。上市公司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未能清偿的相关情况,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处罚决定如下:
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高海涛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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