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印发《嘉定区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管理办法》。其中提到,由各镇、村协调本地农机服务组织与家庭农场签订服务协议,提供农机作业服务。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加入农机服务组织,实现“机农合一”。鼓励家庭农场申请绿色认证、争创示范家庭农场、延伸产业链进行品牌化经营。对第一等第的家庭农场经营者给予300元/亩/年的补贴、第二等第的家庭农场经营者给予250元/亩/年的补贴、第三等第的家庭农场经营者给予200元/亩/年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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