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9日慈文传媒公开信息显示,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公司2022年年报未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准确披露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数据。
二、公司2022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606.59万元,系分别持有灵河影视制作(上海)有限公司20%股权、成都泛娱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0%股权。上述两项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但公司未在2022年末评估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披露存在瑕疵。其中,涉及交易性金融资产100.31万元、债权投资711.80万元、合同负债2,725.46万元存在报表项目列示不准确的情况,其他应收款、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应付款报表附注明细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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