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网络公告,公司持股32%的股东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青荷投资”)自愿承诺:自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票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票上市流通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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