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数字财富领导者

天新药业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2024-01-03 01:15:14
证券之星
证券之星
关注
0
0
获赞
粉丝
喜欢 0 0收藏举报
— 分享 —

证券之星消息,1月3日天新药业公开信息显示,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忆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天新药业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确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3年10月31日披露股东大会通知,2023年11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未能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即2023年10月31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迟至2023年11月28日才予提交,备案时间明显迟延,聘任流程存在重大瑕疵。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敬告读者:本文为转载发布,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FX168财经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细微删改。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