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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经营罪中的犯罪金额就是违法所得,而根据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非法经营罪中“违法所得”认定问题的研究意见》,非法经营罪中的“违法所得”,指的是“获利数额”,即以行为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即非法经营数额),扣除其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合理支出部分后剩余的数额。
因此,如NFT平台因缺乏某种资质或未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许可而构成非法经营罪时,其经营收入减去合理支出(经营成本)所产生的“利润”,即为非法经营罪的违法所得。而经营场所租金、人工工资成本因属于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合理支出,可予以扣除。此外,基于NFT平台的特性,一些网络类费用(如云服务、网站费用、广告宣传费用等)亦应予以扣除。
用公式来表示,便是:犯罪金额 = 全部经营收入 - 合理经营成本。
如在经营NFT数字藏品过程中有任何的法律问题,可添加文末曼昆律师微信咨询。
本文作者:高孟阳律师
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高孟阳律师在新经济犯罪、涉税犯罪、刑事合规与刑事辩护等领域深耕多年,曾办理过 多起重大疑难案件。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也处理过多起包括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期货交易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私募基金合同纠纷等案件。
案例介绍:
办理某企业60亿特大合同诈骗案,刑期大幅降低
代理某国有股份制证券公司与投资人私募基金合同纠纷仲裁案,获胜诉
处理胡某某期货交易维权纠纷,通过非诉讼手段帮助当事人追讨回绝大部分损失80万元
来源:金色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