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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被公开谴责,因虚假记载年度报告

2023-12-29 20: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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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3年12月29日,深交所发布公告,荣联科技集团及时任董事长王东辉、总经理张彤、财务总监鞠海涛因虚假记载年度报告被公开谴责。公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荣联科技部分已确认收入的订单中包含的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部分已发出并实际使用的属于库存商品的维修备件未及时结转成本,导致荣联科技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减成本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虚增利润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荣联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荣联科技时任董事长王东辉、时任总经理张彤、时任财务总监鞠海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荣联科技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五条的规定,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2023年12月29日,深交所发布公告,荣联科技集团及时任董事长王东辉、总经理张彤、财务总监鞠海涛因虚假记载年度报告被公开谴责。

公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荣联科技部分已确认收入的订单中包含的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部分已发出并实际使用的属于库存商品的维修备件未及时结转成本,导致荣联科技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减成本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虚增利润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

荣联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荣联科技时任董事长王东辉、时任总经理张彤、时任财务总监鞠海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荣联科技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五条的规定,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荣联科技集团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荣联科技集团时任董事长王东辉、时任总经理张彤、时任财务总监鞠海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荣联科技集团时任董事长王东辉、时任总经理张彤、时任财务总监鞠海涛给予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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