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28日)发布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相关情况。2023年1—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1060人,提起公诉22529人,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0%,涉及罪名相对集中。一是非法集资犯罪居高不下,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手段与新型手段相互交织,利用私募基金,
区块链、虚拟币、新能源、影视投资等市场热点的新型案件明显增加。二是中小银行、信托、票据等金融信贷领域案件时有发生,有的金融机构“内鬼”与外部人员内外勾结,有的金融机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非法套取金融机构资金,个别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三是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增多,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交易类犯罪多发,出现利用FOF基金、场外期权等复杂金融产品实施证券犯罪等新情况。四是洗钱、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非法买卖
外汇案件增多,通过
虚拟货币交易跨境转移资金成为新手段。此外,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还发现,在各类金融犯罪背后,资金掮客、技术黑客、
股市“黑嘴”、造假中介等黑灰产业链问题日益凸显,助推犯罪甚至成为诱发金融犯罪的始作俑者,全链条惩治金融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是今后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