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最高法院在一项重要裁决中表示,人工智能程序不能被命名为专利的发明人,该裁决拒绝将机器与人类置于近乎平等的地位。
英国最高法院驳回了想象引擎公司(Imagination Engines Inc.)创始人斯蒂芬·塞勒的专利申请,他将自己的人工智能机器DABUS命名为发明者。该国专利法要求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而“DABUS根本就不是自然人”,法官们一致驳回了塞勒的上诉。
尽管该裁决与美国和欧盟的裁决立场相同,但这是各国最高法院做出的首例裁决。它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英国的目标是在人工智能技术方面发挥先锋作用,而利益相关者则在围绕人工智能展开保障和监管辩论。
塞勒说:“科学在很大程度上与常识发生了冲突。”他曾试图在多个国家注册饮料容器和闪光灯的专利,并表示DABUS是发明者。
在该案中代表塞勒的律师事务所Williams Powell的合伙人罗伯特·杰汉(Robert Jehan)表示,该判决使英国在支持依赖人工智能的行业方面处于相当不利的地位,并可能阻碍人工智能系统披露发明。他补充说,这“表明英国现行专利法在支持使英国成为全球人工智能和数据驱动型创新中心的目标方面表现得多么糟糕”。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Linklaters)合伙人约汉•利亚纳奇(Yohan Liyanage)表示,鉴于人工智能能力发展的惊人速度,这个问题“可能需要在未来再次得到解决”。Liyanage说:“如果英国政府真的希望成为人工智能超级大国,那么可能需要立法干预,以允许人工智能系统独立创造的发明获得专利。”
法院表示,该裁决并不涉及更广泛的问题,即自主人工智能机器所取得的技术进步是否可以获得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