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30日消息,佛山市顺德区汪活洋生活用品超市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0圆整。
根据公告内容,经查,当事人未能提供所销售进口洋酒“Rémy Martin V.S.O.P”(规格700ml)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进口货物报告单,且经营过程中未对经营情况进行记录,未对经营单据进行保留,因此认定当事人违法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为796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佛山市顺德区汪活洋生活用品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违法经营食品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对该超市施加以下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圆整(¥5000);3、没收2瓶外包装标示“Rémy Martin V.S.O.P”字样的进口洋酒(规格7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