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上交所发出监管警示决定,针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以下简称*ST明诚)前任董事会秘书李松林因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而给予监管警示。
具体来看,2022年6月9日,*ST明诚收到武汉仲裁委员会针对一起涉及金额为0.70亿元的借贷纠纷案件《仲裁申请书》,该金额约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46%。但是,*ST明诚并未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6月18日才公开相关信息。
该迟延披露行为违反了《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2.1.1条、第2.1.7条和第7.4.1条等相关规定。上交所因此对*ST明诚及相关主要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
针对个人责任判定,作为当时信息披露具体负责人的李松林因未能勤勉尽责,负有责任。上交所据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交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规定,对李松林作出监管警示的决定。
作为对此次事件的后续处理,*ST明诚及董监高人员被要求吸取教训,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严格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董监高人员需要履行忠实、勤勉的义务,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保证按规定披露所有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