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获悉东科数字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解除对被执行人广厦控股持有的公司2827.5万股股票的冻结措施,广厦控股持有的公司2827.5万股股票归买受人东科数字所有。东科数字因在司法拍卖中竞得2827.5万股公司股份,东科数字所持公司股份增加至224,167,11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6.55%,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广厦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减少至91.328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广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至4706.590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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